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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变动办理办法-成人高考

来自:武汉大学成教网   2011-03-24    浏览180次

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变动办理办法

  依据《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》制定本办法。 
  一、转学
  第一条 学生申请转出到其他学校学习,先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领取“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”(省内转学一式三份,跨省转学一式四份),填写有关内容,出具相关证明,经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或院(系、办学点)负责人签署意见、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,由学籍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离校手续(交回学生证,结清费用等)和转学手续。中途转学者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退费。 
  第二条 外校学生申请转入我校学习,应先征得我校同意。办理有关转学手续一般于学年开学头两周进行。申请转入者需交转出学校(省外的需有所在省教育厅)盖章同意的转学申请表3~4份,加盖转出学校印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两份,经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。由学籍管理部门开具“通知单”,按新生入学手续进行报到注册。 
  第三条 我校一般只接收一年级或二年级转入一年级的转学手续。
  二、转专业或转学习形式
  第四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或转学习形式,需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领取《东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转专业、转学习形式申请表》,填写有关内容,出具相关证明,经转出、转入专业的相关院(系、办学点)负责人和院领导审核同意后,交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备案,并重编学号。 
  该申请表继续教育学院学藉管理部门和院(系)各保管一份。 
  三、休学、复学
  第五条 学生申请休学,需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领取《东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休学申请表》,填写有关内容,出具相关证明,经所在班级的班主任、院(系、办学点)负责人签署意见后,由院领导审核同意,交学籍管理部门备案,领取“休学证明书”。休学申请表继续教育学院学藉管理部门和院(系)各保管一份。 
  第六条 凡休学期满复学的,应持“休学证明书”向继续教育学院申请复学,由学籍管理部门重编学号,转入新的年级学习;休学期满未复学的,继续教育学院将给予自动退学处理。 
  四、退学
  第七条 学生申请退学,需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领取《东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退学申请表》,填写有关内容,出具相关证明,经班主任、院(系、办学点)负责人签署意见、院领导审核同意后,由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办理退学手续。退学申请表由继续教育学院和院(系)各保管一份。 
  第八条 退学者需办理离校手续,交回学生证,凭交费发票结清有关费用等,其中,办理住宿者要先办理退房手续。 
  第九条 退学者符合办理肄业证书的,需交两张宝蓝色背景二寸近期免冠浅色服装的数码彩色照片。 
  第十条 中途退学者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退费。 
 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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